为鼓励我校研究生多出高水平学术成果,推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拟对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的优秀学术成果进行奖励。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且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SCI、SSCI、AHCI及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含综述)。
4、按成果进行奖励,单项成果奖励最低标准5000元,每项成果不能重复用于该奖项评审。
2、硕士研究生不做奖金分配基数,但可与博士研究生同标准参评,其奖金由各单位在所获奖金总额中支付。
3、单项成果奖励额度可在每项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上予以浮动,但奖金总数不能超过学校分配给各单位的奖金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