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项目负责人:
根据《山东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把加强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过程管理落到实处,学校决定10月27日—30日对2014年度立项的山东大学的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自然科学专项)进行中期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范围
2014年度立项的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的自然科学专项,包括交叉学科培育项目,仪器设备和产品研发项目,新兴学科和前沿团队类项目。学院科研组织建设项目的中期考核另行通知。
二、中期考核内容及要点
1、中期考核的主要内容为: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交叉学科培育项目是否按照要求召开交叉学科论坛;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经费执行是否达到要求等。
2、项目按计划开展,提交项目中期研究成果,且经费执行进度10月25日前不低于拨付款的85%,可以通过中期检查。不符合上述要求者,考核不予通过。
三、中期考核步骤及时间安排
1、项目负责人填报山东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自然科学专项)中期考核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山东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执行经费进度表一份(附件2),10月24前由所在学院统一报送科研院平台办公室(明德楼B413房间)。电子版发至zzcx@sdu.edu.cn。
2、项目负责人PPT汇报项目执行情况(不超过8分钟),其中新兴学科和前沿团队项目汇报日由首席科学家统一汇报团队的最新研究进展及经费执行等情况,子项目负责人无需一一汇报,团队类项目汇报一般不超过20分钟。
3、交叉项目及产品研发项目汇报时间为10月27—29日,团队类项目汇报时间为10月30日,各项目具体汇报时间及地点请看附件3。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承担项目的负责人,做好中期考核工作。
2、交叉学科第一负责人及交叉负责人、团队项目的首席科学家及子课题负责人均要求参加中期检查会议。确实不能参会者可委托项目组其他成员代为汇报。
3、通过中期考核的项目,2016年将拨付剩余项目经费。
4、无故不参加考核或考核不通过者,将停拨剩余项目经费。
5、联系人及电话:刘全芬 88369528
附件:
1.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自然科学专项)中期检查报告
2.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自然科学专项经费执行进度表
3.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自然科学专项汇报时间地点安排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5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