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申请人:
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集中接收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请书集中修改系统开放时间
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信息(ISIS)系统申请书上传功能已经关闭,请将申请书按要求打印后,在规定时间内送交各学院科研秘书集中报送。集中接收办公室设在明德楼B411。
科研院集中接收审核后,定于3月9日下午3-5时重新开放ISIS系统集中进行退回、修改及重新提交。未提交杰青、优青申请书的申请人也在此时段提交。对于电子版申请书提交后自己要求修改的申请人,请仍按原通知要求按时送交纸质申请书完成初审。并在封面页注明“要求退回及原因”,待科研院审核纸质申请书后一并退回修改。
请注意,申请书修改后版本号会随之改变,请务必将修改后的申请书重新打印,核对版本号后最晚于3月10日上午11时前,通过二级单位科研秘书重新上交。
二、关于研究生及博士后参与外校国家基金申请合作单位章
我校研究生及博士后参与外校国家基金申请,需要加盖合作单位章者,请提供导师知情同意函。
科学技术研究院
电话:88369277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年03月07日